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新制8月開跑
8月補助新制正式上路。未滿2歲兒童之父母(或監護人),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,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%者,可申請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,二者不得重覆請領。
一.新制分二階段逐步提高發放金額如下:
(一).育兒津貼:今年8月起將由現行新台幣(下同)2,500元調高為3,500元(第2胎4,000元,第3
胎 4,500元),明年8月再調高至 5,000元(第2胎6,000元,第3胎7,000元)。
(二).托育補助:今年8月起將由現行6,000元調高為7,000元(第2胎 8,000元,第3胎9,000
元),明年8月再調高至8,500元(第2胎9,500元,第3胎1萬500元)。
二.申請方式:
(一).育兒津貼:民眾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,「郵寄」或「親送」到兒童戶籍地的鄉
(鎮、市、區)公所提出申請。
(二).托育補助:向收托單位(準公共托嬰中心、公共托育機構、居家托育服務中心)提出申
請。
如有任何問題,可撥打「1957福利諮詢專線」詢問(上午8時到晚上 10時),或至衛福部社
家署-育兒津貼及托育準公共專區查詢
(https://www.sfaa.gov.tw/SFAA/Pages/List.aspx?nodeid=1057)。
圖文出處:衛福部社家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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